铁力市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适应基层治理需要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专业化队伍,更好地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拟面向全市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社区工作者采取定向招聘方式进行,共计定向招聘61人(其中:铁力镇设置7个岗位,计划定向招聘57人;双丰镇设置1个岗位,计划定向招聘4人),具体岗位详见《铁力市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全市在职专职网格员;
2.在职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铁力市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4.年龄要求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教育、函授等各类成人教育);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定向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发布定向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及岗位情况公示→笔试→成绩公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示拟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考察和体检→公示拟聘用人员→履行聘用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9月12日起,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tls.gov.cn/)发布定向招聘公告,公告期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铁力镇7个岗位的考生,报考岗位依据报名顺序自然横向排序。
如定向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则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如定向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不足1:3时,则设定开考比例为1:2;如定向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则设定开考比例为1:3。
2.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5日--9月20日(工作日及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地点
铁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铁力市城南街516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认定表》(附件2)或《专职网格员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认定表》(附件3);
(4)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则提供);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5.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组成资格审核小组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如材料不全者,需按审核条件补充填报材料,重新提交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明确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报考岗位。
6.报考人员及岗位情况公示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及岗位情况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tl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工作由铁力市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人员,笔试成绩按证书等级加分,初级加6分、中级加8分、高级加10分)。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内容,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证书等级加分。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定向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拟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后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及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履行聘用程序。
社区工作者聘用后,由所在乡镇或社区依法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八、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最低薪酬标准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简称“最低工资”)设定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基数。应发基本补贴基数为最低工资的2倍;应发绩效补贴基数为最低工资的0.5倍。
(一)薪酬结构
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享受生活补贴,由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补贴与本人的岗位等级相对应(简称岗位补贴)、绩效补贴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二)绩效补贴
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绩效补贴。绩效考评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各岗位的绩效额度、绩效补贴基数由市民政局确定。绩效考评权重、考核方式方法由乡镇结合实际确定。
(三)退出机制
考评结果运用,明确社区工作者退出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2年或累计3年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
3.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社区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5.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经教育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
6.其他不再适合担任社区工作者情形的。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核贯穿定向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聘用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三)定向招聘活动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力市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铁力市人社局0458-2882111、0458-2280705(工作日08:30-11:30 13:30-17:00)
附件2: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认定表
铁力市2023年度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