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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铁力市招聘教师2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14:05:05
  铁力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结合铁力市教育系统实际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岗位20个,招聘人数28人。其中高级中学数学教师1名、俄语教师1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初级中学政治教师5名、语文教师3名、化学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体育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小学班主任5名、体育教师2名。详见《铁力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含)周岁(1987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2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六)具有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级别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伊春市域内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14日-25日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4日-2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于12月14日-24日发送至邮箱:tljyjzp@163.com。网上报名递交材料的考生,务必于12月25日8:30-11:30,14:00-17:00携带“报名材料”到哈尔滨师范大学崇师楼D区105教室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现场报名。考生务必于12月25日8:30-11:30,14:00-17:00携带“报名材料”到哈尔滨师范大学崇师楼D区105教室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铁力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在正式办理录用手续时要持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可持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报名;
 
  (6)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附件3);
 
  (7)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2月14日(含)。未在报名期间提交加分材料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具体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在审核确认后,予以公示。
 
  完成报名后,上述“报名材料”中涉及的证件及证书等原件返还考生本人。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经铁力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某个岗位报名考生都是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结果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发布。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可以随时取消参加考试及录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与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满分为100分(不含政策加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涉及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两部分,教育理论占30%,学科知识占70%。笔试总成绩=教育理论+学科知识+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公示,考生需自行登录查询。
 
  2.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与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笔试结束后,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该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对于紧缺学科,经铁力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有考生放弃面试,可按照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无生授课),内容为铁力市现行中小学教材,考前抽取试讲题目,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如面试成绩相同,将于考试总成绩公示后进行面试加试。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考生需自行登录查询。
 
  (六)考察、体检
 
  1.考察
 
  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通过社区、派出所、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查阅档案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以及有无违法犯罪的相关记录。
 
  2.体检
 
  考察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项目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需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放弃考察和体检或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所空出的名额,经铁力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照该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除外)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铁力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签订三方协议。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通知均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力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0458-2287697  13674587793
 
 
 
 
 
铁力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