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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25 13:55:03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规定,安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46名,安阳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4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加挂“安阳广播电视大学”和“安阳市公共实训中心”牌子,下辖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安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是一所集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培训等多种办学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44.3万平方米,各类在校生规模达2.7万人,其中高职在校生1.8万人。学校共设置16个院(部),重点开设航空类、机电类、汽车类、信息工程类、建筑类、中医药类、经管类、艺术类等58个专业。学校是河南省首批高职院校“双高工程”建设院校,荣获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点、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先进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国防教育模范高校、河南省高校维稳安保先进单位等十多项省级荣誉。建有河南省唯一的CCAR-66部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考点、CCAR-147部民用航空维修培训机构和CCAR-145部民用航空维修机构。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等有关处室和院(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
 
  具体招聘数量、专业和条件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思想品德优秀,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7.年龄要求。以本科学历应聘的人员须是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是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人员须是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岗位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是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校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经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后,将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nyang.gov.cn)、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https://www.zghnrc.gov.cn)和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ayzy.edu.cn/)发布。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开始,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和网址将提前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发布。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将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按要求补充、更换材料并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按要求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时间另行通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岗位核减或岗位取消情况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3.报名时个人所需提交的材料:
 
  (1)近期个人电子版彩色照片,照片要求另行通知。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有效期应设为6个月),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有效期应为6个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原件和翻译件(由有翻译资质的公司和人员翻译并盖章)。
 
  (3)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党员证或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附件2)。
 
  (4)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会干部聘书、表彰证书,或提供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会干部证明(附件3),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工作院校出具的辅导员聘书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5)应聘岗位有职称、本科专业等要求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要求提交任职资格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材料。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须显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不少于要求的工作年限)。
 
  以上材料必须使用原件扫描。
 
  (7)在职人员进入面试后,复审时须现场提交《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6)。
 
  应聘人员因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或者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已经无效又未按时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提示自行打印2份以上本人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资格复审时使用。
 
  5.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要求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6.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请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凡发现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及现场审核
 
  1.笔试
 
  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缺少证件或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须知、笔试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笔试共考一科,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规范、时事政治、写作等。笔试成绩=卷面成绩+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2.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参考依据。心理测试将在资格复审时进行,测试方式在复审现场公布。参与测试人员为所有进入复审环节的考生。
 
  3.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3:1,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复审资格。复审前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进入复审人员和复审的时间、地点,复审时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含报名登记表)和复印件1套,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复审未通过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数与各岗位招聘的人数不足3:1的,按照笔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两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递补人员名单、现场审核材料时间、地点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递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来校提交材料。经递补后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仍不足3:1的,经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核减或岗位取消情况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试讲、答辩,部分岗位有实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水平,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面试要求和安排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面试时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入场。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过程中如因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原则:依次根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员、递补人员。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将取消聘任资格,已经聘任的,将予以解聘。
 
  拟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无正当、充分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或者不再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对弄虚作假、在考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督。
 
  重要提示: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义务及时浏览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学校,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学校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专业为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名称(代码为6位数字)的,如果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代码为4位数字)的,应聘人员要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原件或成绩单原件,以此来判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招聘专业为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字)或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代码为4位数字)的,下属的若干二级学科都符合要求,有排除情况的除外。
 
  要求的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7)、《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21)》(附件8)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9)《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附件10)执行,专业名称有变化的,按照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执行。
 
  4.因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必要时招聘工作会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发布。应聘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和健康管理,服从现场管理。
 
  5.进入公示和聘用环节的人员放弃录用、聘用资格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取消其录用或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我校。
 
  6.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本简章仅限于本次招聘使用,最终解释权归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2-3397621,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监督电话:0372-3395557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附件2--附件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