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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安阳市政企双聘政聘企用招聘7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1:17:19
  2024年安阳市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实施招才引智“政企双聘政聘企用”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企双聘 政聘企用”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用人需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安阳市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实施招才引智“政企双聘 政聘企用”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在全市事业编制总量内,使用依托安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核定的市直全供事业人才专项编制中的76名为安阳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引进人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范围、对象、条件等见《2024年安阳市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实施招才引智“政企双聘 政聘企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经过公开招聘程序被聘用后,按照全供事业编制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纳入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在企业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在用人单位留任或到其他与本人专业相适应的市直事业单位工作。
  此次招聘工作由安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对象年龄条件限制,本科学历要求199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学历要求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历要求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2017年及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8.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备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有关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2024年10月21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nyang.gov.cn/)、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ayskjj.anyang.gov.cn/)、“洹畔英才”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为: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s://ayskjj.anyang.gov.cn/),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8:00至2024年10月2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参加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站,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2.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对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应聘人员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提交审核成功的,即为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17:00前如实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0月29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符合职位报考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10月23日8:00至10月29日17:0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务费60元,应聘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认定为报名未完成。
  缴费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以备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将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评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具体安排为: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与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之和不低于100分。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评。
  笔试成绩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
  (二)专业技能测评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评人员。专业技能测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10:1,专业技能测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评。
  1.内容
  专业技能测评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测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评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
  专业技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专业技能测评。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评×2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即面试前资格确认,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3:1。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在职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一式两份。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前应试者应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评×2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专业技能测评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由招聘主管部门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安阳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由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任职回避情形、与引进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拟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前,因自愿放弃出现拟引进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安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双方建立人事聘用关系,并委托市科技创新研究院与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奖惩及日常管理等内容。市委编办按照全供事业编制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纳入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聘用人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工作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3个月,非初次就业工作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由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和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服务企业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封存,由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统一管理,按照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核定并按规定程序晋级晋档。聘用人员实际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发放,原则上不低于本人人事档案工资标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市科技创新研究院专户管理。聘用人员以安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参保单位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本人人事档案工资标准核定缴费基数;聘用人员工伤保险随用人单位参加,缴费基数依实际发放工资薪酬申报,用人单位实际发放工资薪酬低于本人人事档案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依本人人事档案工资标准申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进行申报。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申报职称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人员职称政策规定执行。如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工资或相关待遇无法正常保障时可调整服务单位,调整期间出现“空档期”的,市科技创新研究院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聘用人员待遇的连续性。聘用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办理事业单位解聘手续正式留任用人单位工作;也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流动至有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市直事业单位工作,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取得的职称资格,转入事业单位后首次聘岗可直接聘用,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
  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纳入“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各类奖补待遇;服务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市管专家等,优先推荐参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等省级以上人才评选,主持项目优先推荐为省科技项目。
  九、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查明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特别提醒
  (一)2024年安阳市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实施“政企双聘 政聘企用”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为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各环节相关信息和具体事项均通过上述专用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随时持续关注上述专用网站并及时登录查看获取相关信息,以免影响自己的考试聘用。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上述专用网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在本次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将对笔试、专业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咨询电话
  如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登录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询或拨打相关咨询电话咨询。
  (一)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372-3665513
  答复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等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不对应聘人员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甄别或对报考岗位给予结论性答复意见。
  (二)监督电话:0372—3665509
  以上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附件:2024年安阳市使用人才专项编实施招才引智“ 政企双聘 政聘企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