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南 > 安阳

报名入口

2022年河南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7-05 13:18:27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规定,安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78名,安阳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2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加挂“安阳广播电视大学”和“安阳市公共实训中心”牌子,下辖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安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是一所集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培训等多种办学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44.3万平方米,各类在校生规模达2.7万人,其中高职在校生1.8万人。学校共设置17个院(系、部),重点开设航空类、机电类、汽车类、信息工程类、建筑类、医学类、经管类、艺术类等58个专业。学校是河南省首批高职院校“双高工程”建设院校,荣获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点、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先进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国防教育模范高校、河南省高校维稳安保先进单位等十多项省级荣誉。建有河南省唯一的CCAR-66部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考点和CCAR-147部民用航空维修培训机构和CCAR-145部民用航空维修机构。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等有关处(室)和院(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

具体招聘数量、专业和条件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思想品德优秀,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7.年龄要求。以本科学历应聘的人员,年龄不超30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有担任过高校辅导员经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人员,年龄不超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所要求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职称要求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校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2年暑假毕业的应届生除外);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经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后,将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anyang.gov.cn)、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https://www.zghnrc.gov.cn)和安阳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ayzy.cn/)网站发布。

发布时间:2022年7月5日—7月13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学历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最高学历+手机号”为邮件主题,符合职称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职称名称+手机号”为邮件主题,将有关材料扫描件(务必真实、清晰、完整)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相应的邮箱。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101岗位至115岗位发送到邮箱:azrsc001@ayzy.cn,116岗位至130岗位发送到邮箱:azrsc002@ayzy.cn,131岗位至140岗位发送到邮箱:azrsc003@ayzy.cn,201岗位和202岗位发送到邮箱:azrsc004@ayzy.cn,301岗位和302岗位发送到邮箱:azrsc005@ayzy.cn。

2.网上报名及审核时间:

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开始到7月16日24点,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无效。

审核时间:2022年7月17日—7月20日。审核结束后,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和未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在7月22日24点前修改、补充材料重新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再次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不再进行补报。

通过审核人员的名单和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对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按要求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者,可以在7月26日当天17点前重新报考其他招聘岗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通过后,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

3.报名时个人所需提交的材料:

(1)近期个人电子版彩色照片和《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照片要求:正面免冠、素颜、露耳,清晰无变形)。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有效期应为6个月),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有效期应为6个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原件。

(3)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党员证或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附件3)。

(4)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会干部聘书、表彰证书,或提供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会干部证明(附件4),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工作院校出具的辅导员聘书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5)应聘岗位有职称、本科或者高中起点等要求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要求提交任职资格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者高中毕业证等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使用原件扫描。

(6)在职人员进入面试后,复审时须现场提交《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7)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7),一并报送此表电子版。

应聘人员因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或者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已经无效又未按时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将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另行通知。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人员的提交材料时间、要求和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消息。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凡发现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及现场审核

1.笔试。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通知书》入场参加笔试,缺少证件或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须知、笔试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规范、时事政治、写作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2.复审和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前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请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各岗位招聘的人数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不足1:3的,按照笔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递补人员名单、现场审核材料时间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递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来校提交材料。经递补后岗位招聘人数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仍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答辩、试讲,部分岗位有实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水平,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面试要求和安排将在学校“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面试时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过程中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面试合格线。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及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及递补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及递补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底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取消聘任资格,已经聘任的,将予以解聘。

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无正当、充分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或者不再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在考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重要提示: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义务及时浏览市人社部门和学校网站,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学校,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学校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岗位要求的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8)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9)执行。

4.因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重大不可抗力影响,必要时招聘工作会做相应调整,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发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和健康管理,近期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按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自备口罩,接受查验场所码、行程码及测量体温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进入校园参加考试或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简章仅限于本次招聘使用,最终解释权归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2-3395565,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监督电话:0372-3395557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1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pdf

附件2--附件6.docx

附件7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9: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