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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17:14:57

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全市广大退役军人,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5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过硬的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法律、文秘、网络信息与管理、播音主持等岗位人员15名,具体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熟悉办公软件和基层情况,对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充满感情,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3.符合岗位设置表所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等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4.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5.安阳市户口(含县区);

6.符合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应聘岗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9月前取得学历证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工资待遇

每人月工资由岗位基本工资和岗位工龄工资组成,其中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按照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分别不低于2200元/月、2300元/月、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岗位工龄工资标准从招聘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招聘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5月25日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yang.gov.cn)、安阳人才网(www.ayrcgw.com)和安阳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any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考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安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办理大厅(市殷都区中州路84号)

联系电话:0372-2052839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同时提交3张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和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500K以下,jpg格式,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2)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需另外提供退役军人证、服役期间立功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由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三)资格审查

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本公告的规定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未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公告,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笔试成绩予以加分,其中:退役军人加2分;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立功只计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拟定体检、考查对象时,如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为拟定体检、考察对象,学历相同的通过加试拟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上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参照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参照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后进行公示。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并由聘用单位将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交市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统一保管,同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自招聘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日期起一年内如需补充人员,由单位依据考试名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合同起始日为实际聘用时间,合同截止日期与同批聘用人员一致,并报人事代理科备案。合同期满后,单位如需续聘,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受聘人员参加聘用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服从工作单位的岗位分配和调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2-5995727

0372-2052815

咨询电话:0372-2052839(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附件1:2023年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2023年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