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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安阳县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13:31:09

2023年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为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人。为做好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4.符合报考学历条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要求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报考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8.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安阳县管理的卫生系统“51111工程”大学生、“369人才工程”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特岗教师”等政府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安阳县在编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0月25日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应聘者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方式分为电脑端报名和手机端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09:00至2023年11月8日17:00。
 
  电脑端网上报名流程:
 
  ①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报名网址http://410522.zgacc.com/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
 
  ②考生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考生注册】模块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相应注册信息后即可完成注册;
 
  ③点击【考生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即可登录;
 
  ④考生登录后选择需要报名的招考项目,即可进入报名资料填报页面;
 
  ⑤点击考生中心页面左侧导航【上传资料】,可进入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上传页面;
 
  ⑥点击左侧导航【在线缴纳考务费】进入考务费支付页面,微信扫码即可支付;报名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点击页面顶部右侧【在线咨询】来获得帮助;
 
  手机端报名流程:
 
  ①考生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公众号名称【河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关注公众号;
 

 
  ②点击公众号底部【考生报名】菜单进入报名地区页面;
 
  ③选择【河南省安阳县】进入报名项目页面,选择相应招聘项目进入考生登录页面;
 
  ④考生初次登录请点击【考生注册】,输入相应的注册信息即可注册成功;
 
  ⑤考生使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身份证号)及输入密码后即可登录;
 
  ⑥登录考生中心后,点击【我要报名】即可开始填写报名资料;点击【上传资料】可上传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等信息;也可以查询报名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在线缴费等;关于报名问题,可点击公众号菜单【服务中心】->【报名咨询】通过在线客服平台进行咨询。
 
  备注: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EP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报名要求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辅修、第二学位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相一致也可报考)。
 
  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岗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应聘人员须是在安阳县服务的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府购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招聘岗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须为从河南省入伍人员。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注:2023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在中国 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郑州主会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中央公园1号)进行现场招聘咨询及报名登记。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6日09:00至2023年11月9日17:00。
 
  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后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微信支付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每人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10日17:00。
 
  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11月6日至11月8日(工作时间内)到安阳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安阳市站南路与诚信路交叉口东南角安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5房间)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用手续。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岗位及人员调整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于2023年11月11日09:00至2023年11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系统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系统原路退回)。
 
  5.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站。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报名登记表打印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请考生登录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进行查询。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即面试前资格确认,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站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3:1(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在安阳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等我省招募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另须提交基层服务证书或工作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定向招聘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函询等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等全部考察材料,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用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3年服务期内不许调动。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安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372—5961615(工作时间内)
 
  0372—5936923(工作时间内)
 
  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安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