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南 > 安阳

报名入口

河南安阳市人民政府珠三角_长三角联络处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12:14:58

安阳市人民政府珠三角、长三角联络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联络处工作能力,按照《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安编核发〔2023〕58号)、《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安编核发〔2023〕8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安组发〔2019〕42号),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安阳市人民政府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联络处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3名工作人员;安阳市人民政府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联络处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珠三角联络处、长三角联络处隶属安阳市人民政府,公益一类全供事业单位,正县级规格,分别负责我市在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外宣交流以及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范围是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入编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被录用后需放弃公务员身份。

四、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见《2023年安阳市人民政府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联络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政策以后(从2007年5月1日起),非通过公开招聘入编事业编制的;

5.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11月7日在市人社局官网(https://rsj.anyang.gov.cn/)发布选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珠三角联络处报名地点为安阳市人民政府党政综合楼B区619室(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568号党政综合楼B区619室)

长三角联络处报名地点为安阳市人民政府党政综合楼A区608室(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568号党政综合楼A区608室)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安阳市人民政府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联络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或《2023年安阳市人民政府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联络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上1寸证件照片。

(2)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市(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入减编通知单或台账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着正装),采用淡蓝色渐变(上深下浅)背景照片2张(含电子版);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的须提交《入党志愿书》批准入党相关证明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党委或党支部章)或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

(6)报名表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其它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盖章)。

注意事项: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一式两份。本次公开报名工作,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查

选调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选调。

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计算,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选调人员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为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时,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直到取消该岗位选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珠三角、长三角联络处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选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珠三角、长三角联络处分别负责组织对本单位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选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上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编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全程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报名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珠三角联络处办公室 0372-2550600

长三角联络处办公室 0372-2550681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 0372-5037757

以上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