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22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疾控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防控能力,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程序和要求,结合我县疾控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计划为20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招聘专业、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尉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2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9月30日17: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无修图,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度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留学回国人员,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7:30
2.资格初审
2022年9月28日9:00—9月30日18:00,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信息提交后必须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2年9月30日19: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信息表》,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报名信息表》打印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20: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2年10月4日9:00— 10月6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或未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二)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比例的,经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岗位名额递减。2022年9月30日19:00后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招聘岗位的递减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2.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保持一致。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直接与尉氏县人社局规划调配股联系(地址:花厂路31号,联系电话:0371-27995660)。
四、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我县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最高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批准文件于2022年10月1日9:00-12:00到县人社局规划调配股提交加分申请,电话:0371-27995660。逾期不再受理。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线上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报考医学类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报考非医学类专业(含护理类)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医学(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加分项(符合加分条件并经审核、公示)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线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工作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工作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生参加体检、考察均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八、计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3.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及时查看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五)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27995660
附件:尉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