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23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经尉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2023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有 16 家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 170 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尉氏县2023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
(三)年龄应符合岗位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办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详见《尉氏县2023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联系方式》(附件2)。
五、考试
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由各招聘单位自定并命题,笔试总分为100分。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应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进行,具体面试办法和计分方法由各招聘单位自主制定。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简章具体事宜以招聘单位公告和解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尉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