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兰考县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经兰考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兰考县高中教师岗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0名,具体岗位见《兰考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在职应聘人员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4.兰考县域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5.兰考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在“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办法
2023年8月19日8:00至2023年8月2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河南人才测评与考试服务网(www.zhaopinya.com),点击“兰考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2.资格初审
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22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可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行打印报名表,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3.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微信支付考务费30元/人,2023年8月23日17:00前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彩印),准考证应妥善保管。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3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加分政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根据面试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本面试考场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后在兰考的服务期不能低于3年,3年内不准调动,相关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必须保证本人联络畅通,因联络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也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考试体检通知、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兰考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兰考县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371-26985489,0371-26985831
监督电话:0371—26968959
(报名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不要拨打监督电话,投诉举报请拨打监督电话。)
附件:兰考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兰考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