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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漯河市事业单位招聘44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12:48:52
  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河南省(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参加联考的单位及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全市241家事业单位参加全省联考,招聘岗位364个,招聘人数442名。有关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本次联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统一命制笔试试题,统一开考时间。
 
  笔试考务、面试、加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特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4月15日,招聘信息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395—3129399(工作时间内接听)。
 
  技术咨询电话:0395—3132801(工作时间内接听)。
 
  监督电话: 0395—3136979(工作时间内接听)。
 
  2024年河南省(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笔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五、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是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25日17∶00。报考者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考试信息”栏,点击“2024年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须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二)网上缴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26日17∶00前,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应聘考生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4月30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可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漯河市黄河路中段647号,电话:0395—3132801。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4月22日前,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4∶30,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面试、加试、体检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六、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需要进行加试(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漯河市中心城区设置考点。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5月29日至30日持相关材料到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在原报考网站查阅相关考试信息。
 
  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注:针对2024年7月份毕业生所在学校没有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面试,在确定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加试
 
  1.有加试环节的,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
 
  2.加试时间、地点: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1.无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和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并及时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公布。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漯河市委组织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