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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漯河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招聘5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09:13:30
  漯河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新筹建漯河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项目“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水平运营”精神,满足未来医院的高效运作、优质服务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 实施细则》等要求,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报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漯河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监督指导下,由市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漯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具体承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漯河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项目是漯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水平运营”思路建设,努力打造标志性的民生工程。项目位于漯河市西城区嘉陵江路以北地块,按照最先进的第五代医院标准规划,集区域医疗中心、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疗人才培训中心、特医食品开发应用中心于一体,计划建设床位1800张。立足打造具有“龙头型、研究型、人文型、智慧型、生态型”的高水平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助力漯河市现代化食品名城、创新之城、幸福之城建设。
 
  二、公开招聘计划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漯河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共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54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发布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wjw.luohe.gov.cn/)、漯河市中心医院门户网站(https://www.lhzxyy.com.cn/)发布《漯河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8:00- 9月8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漯河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认真了解岗位具体要求,并将本人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验证报告)、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取得的职称证、资格证、规培证(规培基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漯河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2024年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漯河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2024年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lhsrmyyzp@126.com。报名邮件命名规则:“应聘岗位代码+学历+专业(方向)+姓名”。
 
  根据公开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进行反馈,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对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报名截止前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验证报告)、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取得的职称证、资格证、规培证(规培基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来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复审结果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备案。
 
  (三)面试与考核
 
  面试与考核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1.报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采取直接考核形式,考核合格即进入体检环节。
 
  2.报考其他岗位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综合素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逻辑思维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与考核结果,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与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和漯河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人才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入职后,列入漯河市市直事业编制管理,暂由漯河市中心医院代为培养管理,待高水平医院建成运营后,招聘人员纳入高水平医院管理。同时按照《漯河市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漯河市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六可选”服务保障若干措施》《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助力漯河“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享受相应的补贴待遇(含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3330362(工作时间内接听)
 
  监督电话:0395-3330009(工作时间内接听)
 
  附件:
 
 
 
 
  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漯河市中心医院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