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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漯河市卫生系统公共类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30 17:44:54

  2022年06月3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漯河市教育系统和医疗卫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类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类岗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教育系统16名,医疗卫生系统14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满2年。

  (三)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发生疫情城市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需超过24小时,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所有考生均需认真阅读《2022年漯河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共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附件2),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4.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

  5.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6.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不扎堆、不聚集。

  7.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三、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

  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5日8:00—7月8日17:00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考试信息”栏,点击“2022年漯河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共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7月8日17:00停止报名。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3136601,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及时打印《2022年漯河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共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本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和人才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时使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并告知;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的,应在面试确认结束前写出书面材料,并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并告知。考生任一环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且不提前告知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码一卡”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参加面试考试考生平均分(含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资格确认。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①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户口簿(根据岗位要求按生源地报考的提供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④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下载);⑥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⑨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通知。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或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3.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末位并列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又不签订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考生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三)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luohe.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3136601(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22年漯河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共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2年漯河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共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

  3.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