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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漯河市农业科学院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25 15:58:01

漯河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核定2023年漯河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计划的通知》(漯人社〔2023〕4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组委会研究同意,我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2023年漯河市农业科学院招才引智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按照政策规定,在我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企业和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未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的;
 
  4.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按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在漯河市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lhnky.com/)发布。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凡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6上午11:00,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按序号合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PDF文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snkyrsc@sina.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本人姓名+手机号码)或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进行网上报名,经过我院资格初审后,持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通过初审的人员,初审结果会以电话或网站回复的方式告知,请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查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2023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召开期间(2023年10月27日9:00—10月28日16:00);现场报名地址: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展区漯河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展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漯河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应填写本人完整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大学填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书和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考生中择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每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人员的报名邮箱或电话形式进行反馈通知。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2023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2023年10月27日-10月28日下午16:00)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若因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院网站发布公告。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报名人数多、竞争力强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等额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推荐“三甲”医院)进行,由市农科院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农科院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及学术能力等,重点考察应聘资格、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农科院网站上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本方案与漯河市相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地方以漯河市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咨询电话:0395-3186122(漯河市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于  蕾  13653999290
 
  监督电话:0395-3133462   0395-3131390
 
 
 
  中共漯河市农科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