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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 17:27:03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漯人社〔2023〕30号)和《关于核定2023年漯河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计划的通知》(漯人社〔2023〕4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方案如下:

 
一、引进计划
    漯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2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服务期内事业单位人员、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8.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9.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本次招才引智,凡涉及年龄等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1988年9月30日)。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公告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和漯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网(https://www.lhhr.com.cn/)进行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址:河南省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647号)409室。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所需材料:(1)《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附件2);(2)近期2寸证件照片5张;(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有效期内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5)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考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考察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引人员,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缺额,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工作日):0395-3132564
 
监督电话(工作日):0395-3191352
 
 
 
 
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