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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漯河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91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11-03 14:38:24
2023年漯河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7〕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类别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全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需求,漯河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共291名,其中,临颍县61名,舞阳县76名,郾城区72名,源汇区45名,召陵区37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5)。
 
(二)专业类别
 
根据专业不同进行分类,分别采取相应的招聘形式。专业类别设置为:临床医学类、护理助产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具体类别见附件1-5)。
 
二、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生,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满2年。
 
三、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临床医学类岗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考生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下载填写《漯河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岗位报名表》(见附件6),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现场报名:①报名表;②有效身份证;③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提升学历的考生依次分别提供各个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④报考要求高中起点的岗位,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⑤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⑥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⑦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卫生主管部门公章);⑧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统一为2023年11月8日-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临颍县临床医学类岗位,报名地址:临颍县人民路中段县委编办(金地时代广场对面)3楼301房间,咨询电话:0395-8869881;
 
舞阳县临床医学类岗位,报名地址:舞阳县贾湖大道为民服务中心10楼1008房间,咨询电话:0395-7333105、0395-7337116;
 
郾城区临床医学类岗位,报名地址:郾城区委办公楼3楼东302房间,咨询电话:0395-6178309;
 
源汇区临床医学类岗位,报名地址:源汇区长江路91号人社局办公楼4楼西会议室,咨询电话:0395-2136910;
 
召陵区临床医学类岗位,报名地址:召陵区政府综合楼1521房间,咨询电话:0395-2605633。
 
郾城区黑龙潭镇卫生院、召陵区姬石镇卫生院临床医学类岗位,报名地址:漯河市牡丹江路昌建总部港投资大厦13楼1313房间,咨询电话0395-3195199。
 
2.资格初审。各县区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报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备案。
 
(二)护理助产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其他非临床医学类
 
1.网上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8日8∶00—11月10日17∶00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考试信息”栏,点击“2023年漯河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1月10日17∶00停止报名。
 
2.资格初审。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3136601,正常办公时间使用),2023年11月11日17∶00前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11月11日17∶00前,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1月11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由考生本人递交并告知;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的,应在面试确认结束前写出书面材料,并由考生本人递交并告知。考生任一环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且不提前告知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列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0395—3136601(正常工作时间内使用)。
 
3.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开考前(考试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实操、体检时使用。
 
五、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按照“统一管理、分类考试、因岗施策、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招聘形式。
 
(一)临床医学类岗位: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监督指导下实行自主招聘。由各县区研究制定自主招聘实施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招聘方案、报名情况及资格初审情况须及时报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审核批准。
 
(二)护理助产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的考试形式,由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集中实施。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实操。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由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集中实施。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四)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由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集中实施。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六、考试内容及方法
 
笔试、面试和实操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根据专业类别不同分别命题,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面试资格确认。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①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②有效身份证;③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提升学历的考生依次分别提供各个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④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⑥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卫生主管部门公章);⑦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实操
 
1.实操,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术实践动手能力。
 
2.实操时间、地点:面试结束后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1.护理助产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30%。
 
2.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确定体检对象
 
(一)临床医学类岗位。
 
体检对象由各县区根据自主招聘结果,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二)护理助产类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按实操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考试该专业类别实际参加面试考生平均总成绩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一)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luohe.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3136601(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