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成立瀍河回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具体岗位要求、条件和人数详见《2024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要求:本科学历年龄在1989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1984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网址:考生登陆报名系统(http://apply.lyrcrs.com/198/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0日17:00。
3.报考资格审查
瀍河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7:00)之前,未通过审查被驳回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7:0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被驳回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3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1日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关注瀍河回族区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在后续的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提供,请报考者务必多留纸质备份。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考生通过审核后可以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瀍河回族区政府大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提交以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备注联系方式;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材料提交不完整或逾期未提交的均不予受理。
8.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所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不累计: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经批准由洛阳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加1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以上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年、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瀍河回族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4)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6)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
(7)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瀍河回族区政府大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九都东路18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瀍河回族区政府网“公示公告”专栏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3.笔试卷面成绩将适时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he.gov.cn/“公示公告”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各职位聘用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办法
(1)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面试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5)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6);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瀍河回族区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公示公告”专栏)通知或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1:3)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全部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将适时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he.gov.cn/“公示公告”专栏)予以公布。本次招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he.gov.cn/“公示公告”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具体由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瀍河回族区工作满3年后方可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he.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他
本方案由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99486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9-6998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