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川县公安局看护大队招聘协勤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伊川县公安局看护大队公开招聘20名协勤人员,从事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0名协勤人员,其中一般岗位10名,退役军人单列岗位10名。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各环节确定人数情况在计划总量内对两个岗位招聘数量进行调整。
(二)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能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强,严守工作秘密;
3、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等;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含中职、中专);
7、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招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7、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员。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伊川县人力资源市场1楼(伊川县城关街道办事处酒城北路491号1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伊川县公安局看护大队招聘协勤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2份,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3)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4、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按规定交纳考务费30元。
5、考生请于2024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在两个以上面试组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俯卧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三项测评平均达到60分,可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60分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3、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试。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考试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果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参加体能测试加试排出名次。
(五)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共同进入体检。有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特殊体检标准)。
(六)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3、聘用人员待遇:扣除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部分后,工资不低于2000元,其他补助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凡是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及通知、公告、公示均在伊川政府网(http://www.yichuan.gov.cn/)和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8366376、68366386
监督电话:0379-68366339
附件:1.2024年伊川县公安局看护大队招聘协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2024年伊川县招聘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