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涧西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招聘方案
为满足涧西区学前教育工作发展需要,经涧西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54名。
一、组织领导
本次涧西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涧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涧西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
三、招聘计划
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54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社会劣迹,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
3.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8月19日至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涧西区联盟路34号天津路小学家属院一楼涧西区教体局接待室。
2.提交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身份证;
(2)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涧西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部门出据的学历认证报告;
(4)相关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资料。
3.资料审核
(1)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条件不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始终;
(2)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本人须提供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含学段、学科、编号以及取得时间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
(4)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1.幼儿园教师面试办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试讲内容从指定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形式采取微型课与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微型课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答辩5分钟。
试讲教材目录
2.其他岗位面试办法: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3分钟,答辩7分钟,将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了解应聘者基本履职能力。
3.若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人数,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聘者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人数,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4.应聘者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应聘者末位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最高学历层次、全日制学历层次高低、工作经历确定排序进入下一阶段。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教师、财务人员、卫生保健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按照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
4.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5.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6.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交《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记录》。
7.进入考察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派遣到涧西区教体局所属公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
2.拟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以聘用文件为准)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概不负责。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和发放标准参照涧西区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二)评优评先与在编教师一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三)用人单位(学校)对其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教、实施奖惩的依据。
(四)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
1.《2023年涧西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岗位和条件表》.xlsx
2.《2023年涧西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报名登记表》.doc
咨询电话:0379-62226069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