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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南阳市宛城区招聘教师1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16:26:48
  2024年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
 
  为加强宛城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宛城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精神,结合宛城区实际,经宛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录教师130名,全部纳入编制,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完全学校及城区中学教师50名、农村中学教师50名,农村小学教师2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见附件1《2024年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公开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考察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考察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我区在职在编教师;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教师招聘工作专用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2024年7月22日8:30—7月24日18:00,报考者登录http://wancheng.pzhl.net,进入“宛城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相关考务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8:00。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2日10:00—7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在2024年7月22日10:00—7月26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科。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需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此类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先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缴费后,于2024年7月26日(8:30—12:00,15:00—18:00)到南阳市宛城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南阳市宛城区校场路999号四楼412房间)办理退费手续。
 
  免缴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5.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被递减或取消的岗位名额可调整到其他岗位。对拟聘用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于2024年7月26日(8:00—10:00)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考察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4.报名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内容,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有疑问,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377-63231917,0377-63777687(宛城区教体局)。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四)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2.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3.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6日(8:30—12:00,15:00—18:00)携带相关材料到南阳市宛城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南阳市宛城区校场路999号四楼412房间)提交加分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加分人员情况经审核汇总在南阳市宛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加分条件、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
 
  1.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
 
  2.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
 
  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数额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本次公开招聘专用网站公布。
 
  3.面试确认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成功后及时打印)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环节不进行递补。
 
  特别提醒:
 
  (1)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要具有相应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如果以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也应具有相应学位。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进行认定,考察前须取得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1001-1012岗位的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如毕业证书中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教育”字样,需提供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或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5)报考2001-2012、3001-3006岗位的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业或院校)专科生,如毕业证书无明确标注“师范”“教育”字样,需提供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或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6)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7)本次考试时间可能与其他县区考试时间一致,请考生谨慎报考。
 
  4.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每人提前备课1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如果同一岗位确因人数较多需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成绩为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农村中小学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一律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
 
  报考人员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新聘人员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指纹影像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2024年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实行回避制度。
 
  凡参与此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一律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严把资格审查关、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区纪委监委派出专人监督公开招聘工作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公开、公正。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记入诚信档案库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五)专用网站
 
  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招教报名咨询电话:0377-63231917,0377-63777687(宛城区教体局),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
 
  考务咨询电话:0377-60665046(宛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377-63227139(宛城区人社局信访室)
 
 
 
  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