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邓州市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中共邓州市委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邓办〔2022〕24号)、《中共邓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邓州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邓编〔2024〕25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乡镇(街、区)工作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为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工作人员120名,其中:花洲街道9名,古城街道6名,湍河街道6名,24个乡镇各4名,杏山旅游管理区3名。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邓州市市直单位全供、差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册(有正式进入事业单位人事手续)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外(以“邓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或现执行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内容为准)。
(二)选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份证与人事档案记载不符的,年龄认定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实施,有关信息通过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单位统一组织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不选报具体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
2、报名地点:各主管单位人事科
3、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6日
4、初审地点:市人社局
由主管单位人事科将报名材料汇总后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集中初审和信息采集。
初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邓州市乡镇(街、区)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下载附表1、附表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及照片电子版(照片电子版名称为本人姓名);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编制册和分配介绍信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由主管部门党组织提交组织、人社、退伍安置等部门分配至邓州市事业单位的分配介绍信和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情况报告(附单位盖章的年度考核花名册复印件)。
5、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本次选聘考试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聘人数直至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相关人事手续由组织、编制、人社、退伍安置等部门审核认定。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邓州市情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各市直主管单位统一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人员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委,面试时间为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准考证由各市直主管单位统一领取。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如果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人员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现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结合乡镇(街、区)工作需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选聘人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
(四)选岗
按照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乡镇(街、区),由乡镇(街、区)党委安排到具体工作岗位。
被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选聘资格,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不得提拔使用。
(五)公示与选聘
拟选聘人员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使用所在乡镇(街、区)全供事业编制。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到乡镇(街、区)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且3年内不得调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选聘成立邓州市公开选聘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绳应勇任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及28个乡镇(街、区)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选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选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选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邓州市公开选聘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邓州市公开选聘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7-62287819(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377-60332262(派驻纪检组)
中共邓州市委组织部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