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南召县委南召县人民政府驻军工企业办事处(军民融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差额供给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南召县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宛编办〔2021〕71号)、《中共南召县委关于印发<南召县军民融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召办〔2021〕4号)及《中共南召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三届第2号的文件要求,我县新组建成立了南召县军民融合服务中心,挂中共南召县委南召县人民政府驻军工企业办事处牌子,正科级事业单位,授权托管红阳厂、向东厂、红宇厂等相关社区居委会,负责军民融合工作和军工企业相关事宜。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办事处名义开展工作,参照乡镇序列管理,代表县委全面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和日常事务工作,接收管理社区和其他相关党组织移交的党员,县政府授权负责辖区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工作。办事处核定事业编制20名,机构办公地点暂设立于红阳厂社区,单位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二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聘质量。
三、选聘范围
南召县直单位和乡镇政府差额供给及自收自支事业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教育系统和医疗机构人员除外)。
四、选聘岗位、名额
全县共选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名额详见《2022年中共南召县委南召县人民政府驻军工企业办事处(军民融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五、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6、九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报考者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记载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选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由工作单位资格初审,以单位汇总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9月1日上午8:00开始,到县人社局事业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日中午12点。
报名时须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电子版;3、《2022年中共南召县委南召县人民政府驻军工企业办事处(军民融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4、《2022年中共南召县委南召县人民政府驻军工企业办事处(军民融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加单位公章及电子版;5、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单位编制台账涉及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九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所填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参选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设定为1:2,达不到1:2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与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程序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本次选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新选聘的人员按规定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按原渠道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原经费供给渠道,回原单位上班。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后,是中共党员或在原单位担任股级职务的优先推荐担任科室负责人。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南召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选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159号)文件(附件4)执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三)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严把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在选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为确保整个选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委监委派出专门人员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本次选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为准,请应聘者密切关注,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工作均不逐人电话通知,否则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77-66880023 0377-66009003
监督电话:0377-66880000
南召县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4日
附件1:《2022年中共南召县委南召县人民政府驻军工企业办事处(军民融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2年中共南召县委南召县人民政府驻军工企业办事处(军民融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中共南召县委南召县人民政府驻军工企业办事处(军民融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