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平县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号公告
根据《镇平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镇政〔2018〕9号)《镇平县教师流动管理办法(试行)》(镇教〔2023〕52号)等文件精神,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农村学校选调一批教师到城区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顺利有序进行,现将选调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涅阳街道小学(80名):语文25名、数学25名、英语15名、体育5名、音乐5名、美术5名。
雪枫街道小学(20名):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6名。
玉都街道小学(10名):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3名。
城区初中(50名):语文9名、数学9名、英语8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3名、道德与法治3名、历史3名、地理3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
城区幼儿园(10名):幼儿教学10名。
二、选调范围、条件及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现任教于农村学校(不含玉都、雪枫)的在编在岗教师。
3.连续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含2020年特岗教师)。
4.报考幼儿教学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为幼教及学前教育专业;报考小学教学岗位的,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学岗位的,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凡受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期未满及正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三、选调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日。报名者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到中心学校填写报名表;中心学校审核汇总后,于7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报名表、汇总表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交教体局人事股。
2.本次选调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3.学科报名达不到1:2的,核减该学科选调岗位指标。
(二)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的办法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改革、教育学、心理学等应知应会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
各单位于7月13日上午下班前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采取现场抽课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同学段同一学科设两个及以上面试试场的,面试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加权后为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幼儿园为现行中班上册教材,小学为现行小学五年级上册教材,初中为现行八年级上册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
初选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人选确定
1.根据所报学段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如出现并列,以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若有考生放弃,则按成绩依次递补。
2.公示。由教体局向社会公布选调结果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学忠同志任组长的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人事股,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中心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发动、资格审核及组织报名工作。
五、落实相关人事管理政策
选调到城区的教师,要服从相关人事管理政策。一是服从职称转评政策。依照豫人社职称〔2022〕67号文件规定:“以农村教师身份取得的职称任职资格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须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累计计算”。二是服从岗位聘用政策。根据《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文件精神,教师工作调动后,按调入单位岗位余缺情况确定其岗位等级工资:调入单位岗位不足的,原则上按照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低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调入单位有高一级岗位,且本人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按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高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六、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教体局负责解释。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