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镇平县2023年招才引智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镇平县2023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号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误报、报错职位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0月30日下午5:00。笔试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下午5:00,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需全面了解职位要求,切实对照报名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信息审核结果,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审核结果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中午11: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现场确认及要求
笔试前,报考者须进行现场确认。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地点见公告通知。
笔试
面试
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注: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拨打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注:镇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