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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石龙区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初中教师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11:40:17
  平顶山市石龙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校园招聘初中教师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为加强石龙区初中教师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平顶山市一中初中部(平顶山市第三十二中学)赴部分高校招聘全供事业编制初中教师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国内“双一流”高校和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及其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师范类院校2024年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平顶山市一中初中部(平顶山市第三十二中学)初中教师14名(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设置专业类别(见附件2);
 
  3.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岗位一致。暂未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持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证明可参加考试,一年内需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一年内未能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辞退)的公职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发布于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longqu.gov.cn)。
 
  (二)报名
 
  1.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人员于2024年3月23日8:00至2024年4月22日15:00,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并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初中指定邮箱(ssez32z@163.com),文件名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
 
  (1)有效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3)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需注明个人信息、就读专业(非师范类院校应在证明中显示是否师范类专业)、预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及专业名称和学位名称等关键信息;
 
  (4)石龙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校园招聘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5)应聘毕业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6)石龙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校园招聘初中教师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5)。
 
  2.现场报名。在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相关院校举办的2024届毕业生春季就业双选会现场,报名人员可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按照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或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体检由石龙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所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协议。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提前到应聘学校跟岗见习,见习期间学校可适当给予生活补助。
 
  (七)考察。考察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等相关证件原件。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不能提供考察材料出现岗位空缺的,空缺名额按所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后纳入编制内管理,实行财政全供。新聘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7063988
 
  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6:00。
 
  六、有关事项
 
  (一)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主要网站为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longqu.gov.cn)。
 
  咨询电话:0375—7063991   15993563091(郭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6:00。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