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南 > 平顶山

报名入口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校园招聘文旅专项人才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 14:05:46
  鲁山县2024年校园招聘文旅专项人才公告
 
  为加快鲁山县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文化旅游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高质量推进文化强县,开创全县文旅工作新局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文旅专项人才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平顶山市尧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名,鲁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7名,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3名。具体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择业期内(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本科毕业生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政治敏感性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诚信不良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主要发布于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nls.gov.cn)、平顶山学院官网(https://www.pdsu.edu.cn)和河南城建学院官网(https://www.huuc.edu.cn),请随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2024年6月19日9:00至2024年6月2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hnls.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注明个人信息、就读专业、预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及专业名称和学位名称等关键信息);
 
  (3)鲁山县2024年校园招聘文旅专项人才报名表(附件2);
 
  (4)应聘毕业生亲笔签名的承诺书(附件3);
 
  (5)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白底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注:国外学历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现场宣传。招聘单位将在平顶山学院和河南城建学院进行现场宣传。现场报名人员可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仍需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9日10:00至6月22日17:00。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提交新的报考申请。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报名确认和缴费
 
  (1)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10∶00至6月23日18∶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两科共缴纳60元。
 
  (2)减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乡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先交纳考务费,待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审核通过后,原渠道退还。
 
  减免考务费的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受理时间:2024年6月23日18:00前。
 
  办理方法: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kaowugz@163.com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
 
  免缴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7172279(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系统将于缴费日期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以备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nls.gov.cn),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经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在鲁山县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和时间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各100分。
 
  (3)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2.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前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1)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如出现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情况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参加面试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承诺书。
 
  ②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如遇笔试成绩也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递补人员名单。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如遇笔试成绩也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递补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后纳入编制内管理,实行财政全供。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5.鲁山县2024年校园招聘文旅专项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监督举报电话:0375-7172279      0375-7172197
 
  (工作日08:30—11:30,15:30—17:30)
 
  六、有关事项
 
  (一)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主要网站为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nls.gov.cn)。
 
  咨询电话:0375-7172279
 
  (工作日08:30—11:30,15:30—17:30)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鲁山县2024年校园招聘文旅专项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