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2024年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经市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汝州市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人数
汝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九级职员11人。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汝州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且现聘岗位为九级管理岗位。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仅限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担任监察官的条件;符合省纪委监委《关于从严把握纪检监察干部准入资格实行新进人员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约定年限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
印发《汝州市2024年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024年8月7日至8月16日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发布选调公告,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即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党组织初审把关、审核通过后由单位统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一楼人才交流中心104室
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认证报告或个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彩色电子版照片,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4)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
(6)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于××××年××月入党,系我单位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加盖党组织公章);
(7)《汝州市2024年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汝州市2024年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2)各一份,单位党组织初审通过后由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报名材料需提前储存至U盘中,现场拷贝。
以上报名所需材料由推荐单位收集整理,统一报送。
2.资格审查
初步推荐人员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重点审查选调对象报名资格条件、违纪违法等情形。
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把关推荐单位责任。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重要提示:报考者应关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再单独通知应试者本人,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基础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2.考察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干部档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考察认为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将通报有关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人事手续
确定的选调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市纪委监委研究确定任职意见,并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参加选调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认可。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计划、选调条件、选调程序和选调结果,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选调纪律一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汝州市2024年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该项工作的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24年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5-6881552(市纪委监委)
0375-6868108(市人社局)
附件: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