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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幼儿园教师6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7 14:36:09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示范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35名,农村幼儿园教师21名,中师专岗农村幼儿园教师4名(隶属示范区的1999、2000级中师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与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与考察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幼儿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要求,经研究,原参加中招考试时系新华区户籍,后因行政区划调整隶属示范区的1999、2000级中师毕业生,于1999年、2000年初中毕业考入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并顺利毕业取得毕业证书,且在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过信息登记,并递交材料的纳入本次招聘教师范围。

2、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http://sfq.pds.gov.cn/)和平顶山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pdsjob.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23年7月2日9:00至7月5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示范区官网和市公共就业人才网上的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pdsxcqzj.wykjnet.cn/),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近期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3日9:00至2023年7月6日17:00,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7日17:00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请妥善保管,以备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在笔试后五个工作日内(过期视为放弃),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宏图路中段管委会院内,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提交相关材料,退还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关注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http://sfq.pds.gov.cn/)和平顶山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pdsjob.cn/)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5)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核减的岗位根据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费。

(6)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请到报名网站查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后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7)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报名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示范区诚信档案。

2、1999、2000级中师毕业生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面向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定向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中师及以上学历层次所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3)专科及以上学历请同时递交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4)报名地点:区教育体育局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8:00-7月6日17:00

(5)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请关注网站。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形式: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教育心理学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等。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原始成绩加分政策(如果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①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示范区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5分。

②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加5分。

③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④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员提交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1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者,请于2023年7月12日前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宏图路管委会院内)提交《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上述1—4项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加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面试

(1)招聘教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须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技能和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幼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材料和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和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教师(含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含见习期)。

在职人员在办理人事手续时,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入职前各项社保,在示范区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记入示范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375-2667962   2667068

(五)为维护本次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5-2667910

附件:1.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2.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面向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定向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