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城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为深化网格管理和服务,补齐县城区基层治理短板,夯实我县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县政府十六届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县城区三级网格的基础上,为每个网格片区招聘一名专职网格员。本次招聘由县综治中心牵头,县人社局、城关镇、城西办、城南办、开发区共同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县城区专职网格员。共84名,其中城关镇44名、城西办16名、城南办21名、开发区3名。
二、薪酬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城区专职网格员城区专职网格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管理,没有编制;工资薪酬及待遇参照乡镇专职网格员待遇落实,工资和社保由县财政预算列支,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单位和个人分别按比例承担)。
三、岗位职责
做好“七大员”:信息收集上报员;平安建设督查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民生实事服务员;社会矛盾调解员;文明乡风引导员;综治平台管理员。
四、招聘条件
(一)专职网格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24小时应急待命的能力;
3.年龄要求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5.长期在清丰县城区居住,未就业人员。(应聘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原则上要求报所居住的社区网格)。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 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2.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城关镇综治中心(联系人:杜雨梦,电话15516645206,地址:县城文化路中段城关镇政府院内西一楼)。
(2)城西办综治中心(联系人:卢晓振,电话18939365331,地址:县城诚睦路与人民路交汇处东北角城西街道办东楼一楼会议室)。
(3)城南办综治中心(联系人:孟凡玉,电话18939309759,地址:县城晓月路南段路西城南办事处)。
(4)开发区综治中心(联系人:毛淑婷,电话18539358129,地址:企业服务中心北楼七楼7010)。
3. 报名方式:
现场定向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有关材料:《2022年清丰县“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2个月内),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48小时内核酸证明。
(二)资格审查
坚持全过程资格审查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者,立即终止流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面试,由县综治中心、县人社局、乡(镇、办)等单位共同组织。
3.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1:2的比例进入面试。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和资格审查情况,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聘用的,由县综治中心发文确认。
清 丰 县 综 治 中 心
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