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南 > 全河南

报名入口

2024年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事业单位招聘20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6 11:48:02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精神,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科学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通过笔试考试、面试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说明
 
  (一)岗位设置情况
 
  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共设17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均为硕士研究生。具体内容见附件。
 
  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要求,共拿出15个名额重点招聘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说明
 
  1.专业设置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设置,个别专业借鉴教育部修订的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2.“普通高等教育”的表述特指全日制国家统招生,不做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均可报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表述包括具备同等学历和学位。
 
  3.年龄设置中,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表述,均包含当天。
 
  4.“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组织报名
 
  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nrsks.gov.cn)进行发布。我厅将同期在官方网站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方案》。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2024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和体检考察
 
  1.笔试。笔试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类。招聘岗位为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再参加笔试。
 
  2.加分申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公告时间节点向省生态环境厅进行申请登记,由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申报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进行公示。
 
  3.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试者,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具体通知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有弃权或审查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3.面试。此次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生态环境厅具体组织实施。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50%。招聘岗位为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提交入职承诺书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干部档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考察认为不适合的,不再作为招聘人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三)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按时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