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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36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13 10:54:51
  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北依巍巍太行,南濒滔滔黄河,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学校占地面积139.53万平方米,在岗教职工3200余人,各类学生7.4万余人。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实施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入选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经过百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经发展成为拥有25个学院、涵盖11大学科门类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二、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人力资源部、教务处、学生中心、相关学院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且本科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要求2024年7月 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6.教学科研岗位和教学辅助岗位招聘不受择业期限制,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辅导员岗位招聘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其他要求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1.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部(网址https://www.htu.edu.cn/rsc/)网站,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0日。
 
  2.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www.htu.edu.cn/rsc/)发布,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进入“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7),选择“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8时至2024年5月24日18:00时。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旦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胜任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笔试成绩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1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或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由我校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326201(学校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3-332586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0371-69691970(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