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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13:48:25
  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是安阳市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学院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学院干部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学院编制限额内,并报请安阳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决定面向林州市选调工作人员6名,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发布此公告。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原则;坚持注重实际、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选调范围为林州市直各部门及所属镇(街道)中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2024年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一)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满足学院工作需要;
 
  2.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办理聘干、录干手续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者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程序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2.干部人事档案中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3.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12日起,在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官网、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人员要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1号楼1912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面向林州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4)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5)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三)资格审查
 
  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人员,电话通知本人参加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谈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谈,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谈。面谈缺考、作弊的,面谈成绩以0分计算。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
 
  (五)面试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面谈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末位人员面谈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因面试缺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视为不合格。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以上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仅作为进入体检、考察的依据,但不作为最后聘用的唯一依据。
 
  (六)体检
 
  体检由学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个人负担。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申请,可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研究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拟定试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作为确定选调人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确定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十)审批聘用
 
  试用期将满时,学院组建考核组,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报请安阳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其原工作单位。
 
  以上因不予选调、暂缓选调或退回原单位而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其他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各部(室、中心)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选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日常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安阳市委组织部、安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全程指导监督。
 
  咨询电话:0372-6109612,0372-6186601。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372-2550721
 
  安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372-25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