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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聘117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17 13:14:03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7名工作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85名,本科及以上学历32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自建校以来,学校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鲜明的艺术特色,以严谨的治学精神,造就了大批坚守在文化艺术一线的专家和骨干力量,培养了一批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歌唱演员和影视演员。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纪委办公室和相关教学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6.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7.硕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含教育部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关相近;
 
  8.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硕士研究生),并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回国研究生提供海外学习经历证明);
 
  9.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在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hnyszyxy.net/)发布。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学校网站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8:00至6月28日16:00;每人限制报考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查后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审核需上传材料:(1)身份证、中专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及认证报告;(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现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或“全国党员信息系统”截图;(3)年龄放宽者同时提供相应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
 
  2.招聘过程中,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人员须在兰考校区服务两年(中专教学部教师除外)。两年以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三校区流动。
 
  重要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我校官网,若本人了解信息不及时,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官网上公布。
 
  具有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者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工作在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艺术类专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用。
 
  4.其他专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用。
 
  5.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视为最后总成绩,不再进行折算。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
 
  通过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学校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进行管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人事代理人员聘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照学校关于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参照同岗位同级别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0867550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0867559  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