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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警察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10:48:23
  河南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人才是第一资源”的重要论述,加快实施河南警察学院“人才强校”战略,不断优化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努力争创“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创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顺利通过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加快推进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结合学院教学科研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6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警察学院是河南省省属唯一一所全日制本科公安院校,是全省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和全省民警培训的双重职能,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郑州、开封和洛阳,占地总面积1390余亩,其中位于郑州的龙子湖校区占地1211亩,本次引进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在郑州龙子湖校区工作。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5858人,年均培训干警7831人次。学院现有教职工783人,教师序列职称人员556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16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6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98人。学院目前共有11个本科专业和5个专业方向,涵盖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一级学科,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学院自1978年开办学历教育以来,为全省公安队伍培养输送4万余名毕业生,新中国最美奋斗者任长霞就是学院毕业生的典范。2021年学院被确定为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立项培育单位,目前与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联合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为学院争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积极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组织人事工作院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标准、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原则。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计划
 
  详见《河南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为: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7.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8.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警察学院(http://hnp.edu.cn/)等相关网站。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至8月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7:00。应聘人员需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登录网址https://www.zzrsks.com.cn,点击“2024年河南警察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证件照(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所有照片均应为JPG格式)。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应聘人员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后,学院将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上传的信息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考生可在2024年8月3日9:00后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日17:00。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未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 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即可登录原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4日17:00前,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放弃参加考试或缺考的,已缴纳考务费不予退还。
 
  4. 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7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在笔试结束后面试进行前,将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 笔试
 
  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通知的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如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为一张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及时在河南警察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比例内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河南警察学院官网公布。
 
  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后续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岗位人员空缺时,可以根据缺额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并发布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填写完整的《河南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4)本科、硕士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5)学习和工作期间重要的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
 
  (6)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内容:本次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由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结合自己所学专业自主选择课程讲授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授课仪态、多媒体应用等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要求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3)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河南警察学院官网进行通知。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河南警察学院官网公布,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体能测评环节。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在河南警察学院网站公布。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体能测评环节。
 
  (四)体检、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检、体能测评由河南警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体能测评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如有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治考察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由学院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警察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正式任职定岗,并根据人民警察警衔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人员评授警衔;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
 
  八、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56817109 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56817177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0371-69690072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1-2
 
  1. 《河南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表》
 
  2. 《河南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表》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