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 “招才引智大会总体方案”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省农科院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名。
一、工作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科学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通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等主管部门指导下,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成立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计划统筹与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科院组织人事教育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省农科院直属单位党委纪委全程介入监督。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工作能力,以及团队协作和敬业奉献精神,有农业科研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农业科研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并在“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主场活动设置招聘展板。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24:00时止(以应聘者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后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手机号”为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 (zwfzyzyjy@163.com)。
2. 报名所需材料:
(1)《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EG格式);
(3)本人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在职人员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本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1篇(刊物封面、扉页及论文全文)的扫描件;
(7)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经过比对发现多投多报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特别提示2:应聘者提供的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辨识度高,手机号应为本人常用号码。
(三)资格审查
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违规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对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或无竞争性的岗位,经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面试
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时,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通过调阅人事档案、实地访谈知情人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有证据证明应聘者政治素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个人放弃或者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公示、聘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和省农科院网站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不再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再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有关要求
1. 对应聘材料、信息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的那个环节,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自行承担后果。
3.参与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人事招聘政策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本方案各项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当事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371-65730036(省农科院组织人事教育处)
0371-65724085(省农科院直属单位党委纪委)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