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南 > 全河南

报名入口

2023年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5 11:12:46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升创新发展活力和业务支撑能力,我办所属京豫经济文化交流中心、河南在京务工创业人员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京豫经济文化交流中心是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和任务是:承担京豫经济文化交流等工作。

河南在京务工创业人员服务中心是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协调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我省在京经济组织和务工创业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就业指导和应急帮助;承担机关智能化运行技术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专业要求

招聘数量共2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方案发布

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和河南省驻京办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8:00—9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有意向到我办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请下载并填写《河南省驻京办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邮件务必以“姓名+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如:张三+硕士+计算机+××大学)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发送至附件3中的报名单位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1.《河南省驻京办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等有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5.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河南省驻京办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1份,1寸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同底版),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考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主要内容为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科研水平等。面试全程录像。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查从事相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根据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拟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河南省驻京办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结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按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河南省驻京办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和省驻京办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五、单位地址、单位邮箱、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详见附件3。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单位邮箱及咨询监督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