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南 > 全河南

报名入口

2023年河南中原工学院招聘10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14 11:20:41
中原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为特色优势,工、管、艺、理、文、经、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原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和用人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2《中原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并获得硕士学位,且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要求已分别取得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8.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中原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和中原工学院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11,进入“中原工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8时至2023年12月27日18时。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等各环节招聘工作。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工作日接受咨询),联系电话:0371-6250682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试讲等环节),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所有应聘人员都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考试工作安排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
 
(2)面试(含试讲等环节)。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具备的有关知识、基本素质和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方面的能力,面试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招聘岗位有人缺考能形成竞争的,面试正常进行,缺考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出现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需要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2506820(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2506905(学校纪委)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