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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商丘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09:10:25
  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商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商丘市司法局,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根据工作需要,商丘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商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过硬的人才。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专业
 
  本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1)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
 
  (2)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3)全日制技工学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4)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5)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6)“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和“学历”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的8: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商丘市司法局(商丘市睢阳区珠江东路99号)东侧办公楼一楼大厅。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2)填写完整的《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附件2);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证件照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ysh007@sina.com,证件照要求:两寸高清蓝底照片,JPG、JPEG格式,大小1M以下。
 
  (二)资格审查
 
  1.初步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条件是否符合。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2.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应于指定时间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考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对号入座。开考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结束前,考生可以交卷,但不得退场。未按时参加考试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二)面试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确认,有关要求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信息获取、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 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0-3339779(商丘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370-3263695(商丘市司法局政治部)
 
 
 
  商丘市司法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