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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6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11:28:33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2024年招才引智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商发[2022]18号)、《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号)和《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总体实施方案》(商招才[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6名,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适合岗位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3.学历及职称条件。
 
  详见附表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才计划》。
 
  4.报名参加应聘者,须为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才)。
 
  5.年龄条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6.所有学历专业均为医学类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已被录取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才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s://www.sqrsks.cn)、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sqsyy.com)同时发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7日09:00--9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①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将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序号+报考专业+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yyrskdas@126.com;
 
  ②线下报名:2024年9月7日,在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展位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表(附件2)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有学历)、学位证(所有学历)、资格证(专业型提供)、规培证(专业型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线上报名将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序号+报考专业+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yyrskdas@126.com;线下报名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专业型提供);规培证(专业型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二份。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及时间根据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组委会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毕业院校及报考专业类别等综合因素,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同意后,可在同一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于拟聘用的人员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370—3255605、3250093
 
  地址:商丘市凯旋南路292号
 
  六、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解释权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七、本方案所列政策措施仅适用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