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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遴选教研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15:09:07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商丘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面向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遴选教研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空编空岗情况经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遴选教研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设置

高中思政1人、高中英语1人,初中道德与法治1人、初中语文1人、初中英语1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幼儿教育1人,信息技术1人,合计9人。

二、遴选范围

商丘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三、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撰写的教学论文、课题报告、综合实践活动有较高质量;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应持有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学段对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年龄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和专业要求。

(1)高中思政、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语文、高中英语、初中英语、信息技术教研员的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学历(不含独立二级学院),所学专业与遴选岗位专业一致。

(2)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幼儿教育教研员的最后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7.教龄和职称要求。教龄六年以上,在本学段本学科任教不少于6年,获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8.业绩要求。

(1)获得过省基础教研室组织的本学科本学段优质课一等奖。

(2)幼儿教育教师获得过市级以上基础教研室组织的幼儿教育优质课一等奖。

9.中原名师直接进入面试。

10.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各级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

4.近5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遴选办法采取组织(学校)推荐与个人自荐两种形式。

(一)公告发布

公告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

1.报名确认(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确认方式)

报名确认时间:2022年6月9日8:20——10日17:40(上午8:20--11:40,下午15:20--17:40)。

报名确认地点: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大门南遴选报名确认处(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86号)。

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3份(自行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继续教育证、荣誉证书、优质课(基础教研室组织的本学科优质课一等奖)、论文(含出版物、发表论文、课题、综合实践活动)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一致)。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若弄虚作假,一旦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负相关责任。

3.领取面试通知单

根据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具体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变动,请关注商丘市政府网(http://www.shangqiu.gov.cn/)查看补充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时间要求:演讲+微型课+答辩。演讲3—5分钟,微型课,时间为10分钟。讲课结束,以抽签的方法选择面试题(3题)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在5分钟以内。

2.面试讲课范围:遴选学科教材(两本、年级自选),由面试考生自带。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书籍或参考材料。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

4.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遴选岗位核减

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遴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商丘市教育体育局遴选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2.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人员比例按招聘岗位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豫教资办〔2017〕4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者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疑异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1.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2.对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遴选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的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措施

(一)面试环节,凡应聘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进行现场测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可入场;

(二)进入指定地点后,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均须全程佩戴口罩,确认身份、面试答辩环节除外;

(三)如现场发现发热、咳嗽等新冠特征的人员,即刻启动防控应急预案;

八、其他

(一)此次公告在商丘市政府网(http://www.shangqiu.gov.cn/)、商丘人才网(http://www.sqrc.net)发布。遇到变更调整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遴选活动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驻商丘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负责监督实施。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商丘市教育体育局遴选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86号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370—3220911(正常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附件:商丘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遴选学科教研员报名表.doc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