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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商丘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7 15:42:42

商丘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关于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暨第二届开放创新跨国技术转移大会商丘总体工作方案》(商招才办〔2021〕10号)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和人员待遇

(一)引进计划:

引进单位:商丘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引进岗位:考古专业技术岗位,1人。

(二)人员待遇

引进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间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已取得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可办理调动手续;其他待遇参照商丘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践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4.热爱文物考古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备文博专业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

7.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考古学及博物馆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1.信息发布

人才引进公告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网址:http.//www. zghnrc.gov.cn)发布。

2.网上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下午17:00止;

(2)将报名所需电子材料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wwd3352909@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商丘市文物考古研究院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材料,以上文件扫描电子版压缩文件发至邮箱。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查结果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六、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引进比例不超过1:1的,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比例超过1:1,根据岗位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根据通知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商丘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人事部门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其他事项

1.严格引进纪律,接受社会和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受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限或未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相应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3160607

商丘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商丘市文物考古研究院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