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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新乡高新区招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3:49:27

2024年新乡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新乡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从147所高校(名单见附件1)中招聘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1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校纪处分;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招聘资格;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于2024年1月23日8:30至1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 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报名时间(1月25日17:00)截止后,报考人员只能查询到审查结果。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新乡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格式,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打印准考证
 
  于2024年1月27日9:00至1月28日9:00期间登录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彩色打印),以备面试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时使用。
 
  (二)考试
 
  报名截止后,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结合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拟聘用人员可不足15人。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组织和人事局为主,采取审查档案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组织和人事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2024年新乡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通过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gxq.xinxia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工资福利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新乡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岗,实行聘用制管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薪酬待遇按照新乡高新区管委会绩效薪酬制度执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五险一金”),人员到岗后应服从管委会整体工作安排。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区纪工委对全程进行监督。
 
  五、其他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二)部分事宜将通过新乡高新区官网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4年新乡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34。
 
  附件:1.高校名单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
 
  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