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招才引智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充实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计划招聘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60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范围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一本是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本科一批志愿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四)坚持严格、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长垣市招才引智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学历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学历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和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告于2024年4月17日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yuan.gov.cn)发布。
后续与本次招聘有关的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等通知事项,按相关要求均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3.在境内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网站:
https://www.baominghn.com/exam/1713254472645/affirm.html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点击“去报名”进行报名。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资料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4月25日17:00。
(3)资格初审:2024年4月22日9:00—4月25日17:00。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信息修改于4月25日17:00截止
5.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6.网上缴费及收费标准
(1)网上缴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4月26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通过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2)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7.信息表打印。所有应聘人员在缴费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准考证打印。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9: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博士学历人员(具有相应学位)专业不限,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职业能力测验》(50分)两科,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26日,考点设在长垣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根据笔试人员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2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2)面试资格确认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与参加笔试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本科毕业生需注明录取批次)。留学回国人员资格确认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岗位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费用另行通知。
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岗位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属实的,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聘用人员由市委、市政府统筹使用,统一管理,聘用人员要服从分配。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本公告由长垣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225875850,18637376889,0371-61250168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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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