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延津县公开招聘看护队员和村(社区)网格警务助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延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队员和村(社区)网格警务助理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98人,其中:看护队员48名(男性30名,女性18名)、村(社区)网格警务助理男性50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自愿从事看护或基层村(社区)网格警务助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或网格警务助理工作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劳务派遣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个人征信报告、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022年延津县公开招聘看护队员和村(社区)网格警务助理报名表》两份(相关复印件附后)、近期1英寸免冠彩色照片(同底版)5张。
4、报名资格审查:依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对每名参加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及所规定的不得报名情形等进行网上查询、核对,核准无误为报名通过。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将通过电话或微信群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因突发状况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如期举行笔试,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按时佩戴口罩到达指定考试学校门口,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疫情防控承诺书(纸质版,本人签名)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适时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公布,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请考生及时查看。
(6)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1)考生根据公告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最终成绩需按组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
(3)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有关规定。体能测试项目包括握力、坐位体前屈、10米×4往返跑。三项均为达标项目,其中一项不合格,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再进行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适时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查看。
(三)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为保证体检结果准确,在体检前不要饮酒、熬夜,体检结束前不得饮水就餐。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政审
1、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2、政审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本人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政审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未按要求进行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对不服从岗位分配或工作安排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看护队员及村(社区)网格警务助理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县公安局辅警标准执行。
五、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7692966 7692271
本简章解释权归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延津县公安局。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津县公安局
2022年6月30日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1.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每日测量并如实记录体温,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参加面试时,须至少提前半个小时到达集合地点,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集合区域;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集合区域,由卫生健康部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4.为避免影响参加招录,有境外活动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提前到达招录地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等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自愿放弃资格处理。
6.招录各环节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除资格审查核验身份、面试答题现场等必要环节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要自觉维护招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考生在招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现场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招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场地继续进行。不具备继续完成招录条件的考生,由现场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参加面试前严格遵守本《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面试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承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