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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辉县市事业单位招聘39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09:09:55
  2023年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95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市直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复习资料推荐: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
 
  2023年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395人,其中市直45人、教育系统350人(含高、职中教师70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10人、幼儿园教师7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23年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限主修专业)及资格条件(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6.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本次招聘岗位为定向岗位,签订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准调动;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已在辉县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人员(含特岗教师);
 
  6.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春风人才网(https://hxs2023.ibaoming.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
 
  (2)报考资格审核
 
  审核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春风人才网(https://hxs2023.ibaoming.net)“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23年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6月16日8:00至12:00、15:00至18:00到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司法大厦513房间)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返还笔试考务费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户档案(复印件盖章)。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8:45登录春风人才网(https://hxs2023.ibaoming.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辉县市人才市场网和报名网站发布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人员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具体事宜见辉县市人才市场网、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市直类: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50分,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50分,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7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在辉县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
 
  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辉县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辉县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3年6月16日8:00至12:00、15:00至18:00到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司法大厦513房间)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入伍通知书;④退伍证;⑤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函(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及其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银行流水。(连续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自2021年5月31日以前连续从事报考岗位相应工作经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23年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电话通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方式具体如下:
 
  (1)市直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教育类岗位采取在规定时间内讲一节微型课的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具体面试工作由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市直类岗位代码03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以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未进入体检阶段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部门(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在考察阶段前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考核不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教育类岗位确定原则:被聘用人员,按专业岗位申报志愿,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市教体局 0373-6209106
 
  监督电话: 0373-6233957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