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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辉县市中医院(城南医院)_辉县市康复康养医院招聘13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6 10:21:45

2023年辉县市中医院(城南医院)、辉县市康复康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辉县市委、市政府同意,2023年辉县市中医院(城南医院)、辉县市康复康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2名。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32人,其中辉县市中医院(城南医院)招聘工作人员45人,辉县市康复康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87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件1、2。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精神正常,有正常沟通能力,符合国家卫健委相关规定要求;

4.符合招聘要求的专业条件或技能条件;

5.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手续为人事代理,并签订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准调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已在辉县市卫健系统(医院)就业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前,由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辉县市人才市场网(http://www.hxsrlzy.com)等相关网站及相关地点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劳动司法大厦一楼窗口。

(三)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或就业推荐函(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高中起点者须持高中毕业证),以及相关招聘专业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人员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面1寸彩照3张,填写《2023年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3.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岗位,不准更改专业岗位。

4.如果专业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比例3︰1时,由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调剂专业岗位或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专业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报考西医类(含护理等)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和卫生法律法规等。报考中医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理论、中医方剂学、中药学和卫生法律法规等。报考非医学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务工作由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

3.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从辉县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辉县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入伍通知书;④退伍证;⑤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技术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面试工作由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可参考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如仍不能确定时,由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予以取消。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辉县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要诚实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373-6233226

 市卫健委:0373-6231711

 监督电话:0373-6231723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辉县市人才市场网(https://www.hxsrlzy.com)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