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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信阳市浉河区从农村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任教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13:43:45

浉河区2023年从农村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任教公告

 

  为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紧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从全区农村学校公开选调3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指标公开、成绩公开、选调名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选调公告、进入面试名单(含成绩)、拟选调名单(含总成绩)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和公开。

  二、选调名额和条件

  (一)选调名额:选调名额30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有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

  2、编制在乡镇公办学校、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我区董家河镇、浉河港镇、吴家店镇、东双河镇、游河乡、谭家河乡、柳林乡、十三里桥乡、游河新区、李家寨镇所属的学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在编在岗教师。2020年秋季招聘入编教师视同服务满3年,2023年选调考试准予报考。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受纪律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2、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被调查处理后尚未解除处分者。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凭选调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下载,贴2张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身份证,于8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所在中心校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体音美岗位限本专业,每一岗位报名达到1:2比例即可开考。报名免收报名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网上报名。各中心校于8月14日上午11:00前将核对无误的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密封后报区教体局人事股,局人事股安排人员进行进一步审查。笔试准考证由各中心校领回后发放,领取时间:8月17日上午11:00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8月19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区教体局设立,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分值:100分。

  3、笔试内容:一张试卷,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时事政治等。

  4、加分规定:在浉河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所有中心校本部均视为该类别)工作,每满1年加0.25分;在浉河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学校(教学点)工作,每满1年加0.5分。乡(镇)中心校须在8月17日上午11:00前向区教体局人事股提交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加分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在浉河区农村学校工作教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

  5、8月24日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加分后的综合分值。同时根据笔试成绩×50%+加分分值从高到低按1:2比例公布进入面试教师名单。8月26日下午15:00-17:30本人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九中东校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8月29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是在没有学生配合的情景下按教学环节试讲随机抽取的某节课的内容,并要求有板书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考场抽取试讲某节课的题签(题签由评委在考场内于开考前临时制作),准备3分钟,然后试讲10分钟。试讲结束,由评委当场评分、核分,当场公布成绩。

  3、试讲内容。试讲内容为与考生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浉河区初中、小学现用教材。试讲教材由派驻教体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随机抽取。

  4、试讲课题。试讲课题为在开考前面试评委依据以上公布的教材将每一章、节或单元名称制成题签,由上午(下午)同一学科第一位面试考生在考场随机抽取,即为本学科上午(下午)所有考生的试讲课题。同一岗位同一时间上午(下午)考生的试讲课题相同。考生试讲所用教材由考场提供。

  (四)考核

  考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合格及以上(由乡、镇中心校提供证明)。

  (五)选调录用

  1、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学科拟选调教师,拟选调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公示: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拟选调教师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当事人三年内不得报考选调进城考试,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同时给予乡(镇)中心校负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3、凡在考核和公示期间被取消选调资格或弃岗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考核。

  4、拟选调教师名单确定后,按照所报岗位上岗。如不按照所报岗位按时上岗的,应回到原乡镇学校原岗位,且三年内不得报考选调进城考试。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选调工作纪律

  本次选调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选调教师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附件:1.2023年浉河区农村教师回城选调职位表.docx

              2.浉河区2023年从农村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任教报名登记表.docx

 

  浉河区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