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殡仪馆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推动殡葬服务发展,根据许昌市殡仪馆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计划招聘火化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4月29日)为准,即:1982年4月29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的其他条件;
8.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在招聘公告内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内:
(1)《许昌市殡仪馆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若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扫描件或电子版;
(4)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及资格证书的,请将相应证明及证件材料进行扫描发送邮箱内;
(5)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粘贴在《许昌市殡仪馆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照片处后进行扫描上传。
3.报名要求: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4.网上报名邮箱:hnzphr001@163.com
(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时需要应聘者提供所上传材料原件,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若因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以答辩形式进行,考官组成员对面试者当场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在报名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员需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录用。
考察环节因考察对象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由许昌市殡仪馆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与用人单位直接签到劳动合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
1.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日常体温监测,考生参加报名、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环节时需要按要求佩戴口罩;
2.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前需接受场所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场所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进行资格确认或考试;
3.属于境外归国或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按照我省我市防控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必要时需提供本人参加本环节近24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4.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面试及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追责。
五、待遇
工资参照本单位综合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等。如本人已在其他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者,可办理社保转移;没有缴纳社保者,按每人的实际情况签订劳动合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cn/)许昌市民政局(http://mzj.xuchang.gov.cn/)上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招聘期间政策咨询电话:13569990344,18903994440、0374-5669969
监督、举报电话:0374-296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