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招聘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原许昌市公证处),系许昌市司法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公证员助理2名。
(二)、岗位职责: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整理公证案卷。
(三)、培养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公道正派,品行良好,热爱公证事业;
3、公证员助理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4、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其他不适宜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
2、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将《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质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从事相关工作的证书、业绩等材料)、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相关材料)等材料的扫描件,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xcsgzc@126.com邮箱,压缩包命名规则:“姓名+联系电话+学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随时终止其应聘,同时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
报名后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面试,面试时需递交纸质报名资料和一寸免冠近期彩底照片一张。
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考察,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品质、社会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管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许昌市天平公证处负责对招聘人员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许昌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标准执行,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享受正常的双休、法定节假日。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需动态关注许昌市疫情防控中有关规定并遵守考试防疫的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点考试。
七、报名有关事项和要求
上述公告内容如与招聘实际不一致的,以招聘实际情况为准。
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13782268235,请于有效报名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登记表.docx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
2022年8月26日